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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失业保险关系转移的规定
录入:福建农民工  来源:福建农民工维权网  时间:2007-11-5  【 字体: 】 〖 双击滚屏 〗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户口在本市范围内转移的,失业保险关系原则上不做变动;户口转移至外省市的,由失业人员本人向街道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经区县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同意,由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统一办理转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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