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国第一部对劳动合同进行规范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将于2008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2007年10月14日上午,由福建省人大法工委、省人大内司委、省司法厅、省总工会、福州市总工会联合主办的“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现场宣传及咨询活动在福州五一广场举行,福建省律师协会农民工维权(福州)工作站的工作人员也参加了此次活动。
主办单位编印了许多劳动合同法的宣传资料,我们工作站也整理复印了农民工维权常识的宣传单,免费发放给过路群众,并耐心解答群众的咨询问题。活动现场吸引了许多福州市民和外来务工人员,对于劳动合同的重要性,大家的认识程度又有所提高。
我国的劳动法对劳动合同制度在法律上早在1995年就作出规范,今年出台的《劳动合同法》在劳动法的基础上,主要针对我国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二十多年来的主要问题进行相应的更加具体的规范,内容更加丰富,将从多渠道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例如签订合同率低的问题,劳动合同短期化的问题等都作了相应规定。《劳动合同法》的颁布实施,对规范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的行为,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将发挥十分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