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本站帮助农民工代某某拿到了工伤赔偿金40187.88元,有效地化解了一个潜在的社会矛盾。
代某某是原籍湖北的农民工,自2003年5月30日进入某服务公司工作,2005年2月19日,在工作过程中不慎从楼梯上跌到地面,致使胺骨底部骨折,事后单位拒绝批准代某某休假申请,同时也不提供医疗费,无奈代某某只好自己筹钱医治,在之后的两年多时间里,先后前往本地大医院以及省外有名的专科医院就诊,但是由于错过了治疗的最佳时机,治疗效果并不理想,2007年2月9日经福州市劳动鉴定委员会评为十级伤残。代某某在索赔未果,几近绝望的时候,找到了福建省律师协会农民工维权(福州)工作站,本站受理了其申请,并指派福建新世通律师事务所的沈展昌律师为其代理律师。沈律师认真负责,在仲裁庭上据理力争,为代某某争取到最大限度赔偿。2007年8月20日,福州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裁决该服务公司赔偿代某某人民币40187.88元。
官司虽然赢了,但是公司却不履行裁决。眼看孩子上学没钱交学费,代某某心急如焚,她多次找到公司要求支付裁决书中的赔偿金,但公司总以各种理由拒绝,情急之下,她甚至与公司经理发生了肢体冲突,但都无济于事,代某某只好又找到本站,非常激动地讲述自己的遭遇。了解到情况后,为了避免矛盾升级,本站决定先稳定代某某的情绪,于是当即承诺一定帮助她拿到最后一分钱,同时告诉她先与学校协商缓交学费的事情,听到了本站的承诺,代某某激动的情绪这才平静下来。接着,本站开始着手执行工作,考虑到法院执行程序的繁琐和代某某情绪波动大的情况,本站决定先与公司协商解决。经与公司经理联系,最初公司坚持不给,叫代某某去走执行程序,还扬言既然都拖了两年半,也不在乎再多几个月。公司的回答正是我们不愿意看到的结果,但本站工作人员仍然不轻易放弃,多次与公司经理联系,不厌其烦地从情理上讲述当事人的遭遇,同时又分析了相关的法律政策,告知不履行的法律后果,最后该服务公司被本站工作人员的耐心所打动,同意支付赔偿金。最终代某某于2007年10月11日拿到了全额赔偿金,事后她表示对本站的工作非常满意,为了表示感谢,还特地制作了“为民服务,无私奉献”的锦旗送来本站。
福建省律师协会农民维权(福州)工作站
2007年10月17日